关于新疆大学开展自治区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026年度继续教育及补学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信息日期:2026-08-05 11:24: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的要求和有关规定,新疆大学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面向自治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举办2026年度及补学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及对象

培训范围为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自治区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执教政法类(思政教育、法学等)、文史类(文学、语言学、外语、历史、新闻等)、理科类(数学、物理、生物、地理、化学、旅游等)、工科类(建筑、电气、纺织、机械、交通、化工、计算机、地矿等)、管理类等五个学科门类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本次培训。

二、培训学时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 25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学习总学时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本次培训为专业科目培训,公需科目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

三、培训方式与时间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授课方式进行,使用基地专门开发的“新疆大学继续教育培训网校平台”,需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学习。时间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5日至10月20日。

2.缴费时间:2026年8月5日至10月31日。

3.培训时间:2026年8月5日至10月31日。

4.考核时间:2026年8月至11月每个月15日进行考核,上报成绩。

四、报名及缴费

(一)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选择“新疆大学”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按要求上传近期白底免冠正面相片,报名信息被审核通过后,立即自行加入QQ群“新大2026继续教育”(群号478031367、864438363、596957938、190097149,加其中一个QQ群即可),缴费流程和培训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可在QQ群查看。特别提示:参加2023、2024和2025年度补学培训的学员,只能选择其中1个年度进行补学。

(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参加本次专业课培训的收费标准统一为160元/人,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培训,培训费用含培训费和考核费。

(三)申报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报名后,平台将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报名通过审核的学员在新疆大学计财处红湖缴费平台(http://pay.xju.edu.cn)缴费。未按时完成缴费,不得参加培训。缴费流程在QQ群内发布。报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即为报名成功。

五、其他

本次培训使用我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学习平台“新疆大学继续教育培训网校平台”(网址:https://xjdxjxjy.xju.edu.cn),平台登录方式、具体学习内容、考勤要求和考核方式等,在“新大2026继续教育”QQ群文件里可查看。请参训人员及时查看并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六、报名咨询

联系人、咨询电话: 0991-8582934,0991-8586656;

艾老师13999263055,魏老师15099679889


新疆大学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2026年8月4日